孟子荀子性善性惡與陰陽學

孟子主張性善,荀子主張性惡.這個爭論算是中國哲學史上的大問題.我高中一年級的國文老師,吳壽昌老師在上孟子課時,給我深刻的印象.我記的他最後說,或許這是個超越人類所能解決的問題.現在我們試著用陰陽學的方法來處理這問題.我們先讀讀孟子與荀子原文的片段:

孟子曰:人皆有不忍人之心。先王有不忍人之心,斯有不忍人之政矣。以不忍人之心,行不忍人之政,治天下可運之掌上。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,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,皆有怵惕惻隱之心。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,非惡其聲而然也。由是觀之,無惻隱之心,非人也;無羞惡之心,非人也;無辭讓之心,非人也;無是非之心,非人也。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;羞惡之心,義之端也;辭讓之心,禮之端也;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人之有是四端也,猶其有四體也。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,自賊者也;謂其君不能者,賊其君者也。凡有四端於我者,知皆擴而充之矣,若火之始然,泉之始達。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;苟不充之,不足以事父母。(公孫丑章句上)


荀子說:人之性惡,其善者偽也。今人之性,生而有好利焉,順是,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;生而有疾惡焉,順是,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;生而有耳目之欲,有好聲色焉,順是,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。然則從人之性,順人之情,必出於爭奪,合於犯分亂理,而歸於暴。故必將有師法之化,禮義之道,然後出於辭讓,合於文理,而歸於治。用此觀之,人之性惡明矣,其善者偽也。凡性者,天之就也,不可學,不可事。禮義者,聖人之所生也,人之所學而能,所事而成者也。不可學、不可事而在人者,謂之性;可學而能、可事而成之在人者,謂之偽,是性、偽之分也。荀子《性惡》篇第二十三

我們陰陽學有個公式: [a'vA'(a')]^[pvP(p)]→T1
我們以孟子的惻隱之心,羞惡之心,辭讓之心,是非之心等仁義禮智四端,定義[a'vA'(a')].
荀子的好利, 疾惡, 耳目之欲, 好聲色定義[pvP(p)].
以本性定義T1.

一般說來,我們以良心定義[a'vA'(a')],以欲望定義[pvP(p)]. 我們說:良心與欲望是人生下來就原有的兩端本性. 孟子荀子各執一端.
而且孟子以良心的內容為善. 荀子以欲望的內容為惡.我們以良心的判斷為善.
但欲望不一定是惡. 良心欲望兩端是人本性的互補.只有欲望違背良心時的判斷,才稱為惡. 欲望違背良心的內容才稱為惡.
(08.marz.2003)2012/7/24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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